食人
泰斯提克可怖的名声由来以久,先是它趁厄德里厄斯造成的诸国之间的混乱,使南部的博斯菲德都服从于它;再是它体型庞大,故胃口也惊人,爱好食人且只吃心,肺,舌这三个部位,余下尸体的碎片给猪狗,鸟雀以及蛆虫分食,毛发和骨头难消化,便四散在地宫的角落。那地方,据传闻,自然是昏黑恶臭。它有这样的名声,全是仰赖他的信徒和不可靠的使者。我随同伊利安尼恩前往时,只觉得葳蒽的石壁高耸洁白,裸露的岩石间溪流清澈,尼斯特里贡散发的阵阵芳香使人心情舒畅;至于那厚重且光阴交错的树林更有典雅美丽的深绿色,使得石壁的洁白和天空的湛蓝都更为明显。地宫亦是有不可思议的魔力,它布局得如此精巧,庞大却不沉重,处处都是精细美丽的装饰,刻画着在厄德里厄斯轻率暴怒下一朝殒命的文明。泰斯提克的地宫全然不是漆黑一片,倘若天不阴雨,他便敞开上门,日光弥漫之时,此处更是温暖宜人。我感谢伊利安尼恩使我同行;哪怕只为了此地的藏书,我也愿意留下来。
为打趣自己的传闻,泰斯提克在地宫的角落放了一些人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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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它的使节倒真是残忍无匹。她在成为罗格-多米尼安之前就是个闻名遐迩的暴徒,统治着沃特林一带的一片土地。领土虽小,却也养出了好武的个性,那时以精心策划的恐怖和高效的洗劫出名,往往朝发夕至,留下一城的残骸和头颅炫耀自个的胜利。如此不难理解她为何被诱骗绑架到泰斯提克的地宫——因为它有吃人的名声,她的下属子民都期望这玟塞尔-多米尼安能将她吞下肚。然而它并无兴趣;泰斯提克,实际上,是个素食主义者,它爱好吃葳蒽山间浇灌的细嫩甘蓝。它喂给她自己的血肉,撬开了她的头颅,给予了她自己的半个大脑和一只眼睛,从此她不再是那地方的领主,而是泰斯提克的使者。
这是安多米扬的一段简略描述。泰斯提克无谓自己使节的品行,自然也没有阻止她之后的暴行。她死里逃生,满腔怒火沸腾,又欣喜得战栗,因为她因祸得福,竟发现自己成了罗格-多米尼安;她正是最早的一批罗格-多米尼安,只在厄德里厄斯的几个孩子之下。她做的第一件事,据当地人所说,是回到最喜欢的酒馆’吞了一块燃烧的木炭就酒’,接着’要求每人都刺她一刀’。整个屋子的人都惊愕不已,但她哈哈大笑。之后她就着酒意,将背叛了自己的属下困进堡垒,同他们追逐杀戮,尽兴后再以火收尾。
损失的财产不使她忧心。很快,她就重操旧业,将它们统统回收了;不同之处在于,这回更加高效。她的绰号不叫’征服者’,一直使诸多人好奇。因为沃特林人称她为’美貌的’安多米扬。怎样的美貌能不被仇恨磨灭,实在使人心生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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