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偶爾會想起一個陶瓷碗,某次打碎後以為會丟掉,結果過幾個月再去的時候它竟然被拼好了,什至在破裂的地方上了一層金漆。碗的主人還得意地和我說這個碗身上的裂痕使它更特別了。如果是我的話,我一開始就不會讓它被打碎。「特別」只是掩飾不足的說詞,美化現實去安慰人,不然人們提起我的時候,總是支支吾吾地說我是一個「特別」的人了。
我和其他人並沒有什麼不同,都是兩隻耳朵、一個鼻子、一個嘴巴,除了只有一隻眼晴和一條腿外,一切都和其他人一樣。然而這成了我身上最大的標籤,其它人一想起我時不是想起我的外表,我的個性,而是「那個殘疾人」,更有什者叫我「唐傘小僧」。一開始我生氣過,也要求過不要這麼喊我,我也不是自願在車禍中失去我的眼睛和腿的,但叫的人多了,我也懶得去糾正他們了。雖然我可以穿上闊腿褲,戴上義眼去掩蓋,但行路的時候還是會被人發現我不是一個正常人。沒有了左眼後我經常抓空東西,沒有了左腿後我走路要右傾才能平衡。我努力遮掩的殘缺,和那個碗上的裂痕一樣顯眼。不同的是碗上的裂痕可以升格為獨樹一格的花紋,是藝術品,我就只能成為殘次品,妖怪。
常有人鼓勵我每個生命都是獨特的,你身上的不同使你美麗——真是多謝你了,我也希望你變得和我一樣「美」。下一秒對方就收起了笑容,受傷地看著我說他只是好心勉勵我,沒必要這麼敏感吧。看?人們明明對事實心知肚明,卻又表面奉迎,誓要把我塑造成勵志故事去填充自己空虛的心靈,從而找到幫助弱小的滿足感和意義。他人看向我的目光不外乎好奇、嫌棄、憐憫和同情。比起嫌棄,我更受不了被人同情。走路被陌生人讚好厲害,下樓梯被問用不用人扶著,要是我是那個碗的話,就不會有人讚:「這個碗能盛飯好棒!」了吧。
機緣巧合之下我參加了一個活動,是教用金繕技藝去修復破損的陶器。我問老師既然要修復的話為什麼不做到像從來沒有打破過一樣,以他的技術來說再容易不過了。他不慢不急地說:「表面看不出不代表沒有發生過,正正是因為發生過所以才要提醒記住這件事。」我正想問更多時,他繼續說道:「你覺得修復容易還是買新的容易?」我看著他,不明白他為什麼這麼問。「在這個能夠大量生產碗盤的年代,到處都能買到碗盤,也便宜多了。然而想要對於想要修復破碎的碗盤的人來說,那個碗盤不單單是一項盛飯盛菜的工具,更是對於再也看不到的人的思念和想要承傳下去的精神,這些無形的意義賦予了有形的物件價值。」「可你說的這些沒有解釋到為什麼你要把裂痕用金子強調出來。」「當那些人把碗盤送來修復時,就已經和原本保存的意義不一樣了。用金漆修補裂痕可以令他們看見原本看不見的事物。」「你是說裂開後的花紋?」「不止,還有記得自己曾經令珍視之物破碎的大意。」
自此之後,我開始穿上短褲,大方地展示自己的義肢。它不再代表缺憾,而是是復康的支撐,是我和死神搏鬥後留下來的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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