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覺得寫小說寫是一個享受,一個可以擺脫現實的途徑之一,因為當你沈浸在自己腦海中的世界時,你不會想要注意到現實的苦。當然,這樣容易被人罵是自閉症,不合群,別問我怎麼知道的。
因為我覺得寫小說可以練習自己的作文能力,哪怕面對DSE /考試都無需擔心考官的住的題很偏。
至於作品並沒有掀起什麼水花,其實很正常,畢竟我又不是什麼專業的大作家。反正我覺得可以嘗試一下寫不同的題材,有可能現在寫的題材非常冷門,並沒有什麼受眾。或者可以轉換視覺,用第一人稱或用第三人稱來寫作。試了不同的寫作風格,哪怕之後沒有喜歡看,自己也可以從中學到很多的東西。
就像我在寫有關法國大革命的小說時,我除了會重新溫習了一遍我歷史科學的東西,還可以上網查一些資料,或者閱讀一些同類型的小說(如《雙城記》)這樣讓我受益良多。
其實我的文筆並不好,有可能是讀者,因為一看到我的文筆很亂很亂,很難表達出我真正想說的東西,因為我平常都是用語音輸入法,有些小說的字眼會偏向口語,加上我是香港的,所以多半會參雜一些英語,或者說俗語,因為有很多粵語詞很難翻譯的,如果變成書面語之後就會喪失那種感覺。而且我偏向口語化,不是所有人都了一個地區的文化,很多文化都是必須要在那個地方呆過才可以擁有深刻的印象,就像是英語中的雙關語,如果在母語是英語的人,聽到一個英語笑話會笑出來,但是如果一個並不瞭解英國文化的人,他會不明白這個的笑點。
這有可能是我的觀點比較特立獨行,就是那種比較叛逆的。或者說因為我現在正是青春期,對於學校,對於父母,對於主流,我都有點叛逆。就是說我的觀念應該和大部分的主流都不合,比如說我一個男生,喜歡看那些女攻男受的文。我喜歡思考,也不喜歡那種刻板的寫作手法(就是說必須交代結局的那種),因為我覺得開放式結局應該可以更讓人在閱讀的時候思考,比如說這件事到底是錯還是對,或許這樣才沒有很多人喜歡吧。
而且是我的連貫性並不是很好,有時候突然間跳轉了,或者這是因為我小學是佛教的,佛教講究的是一個意境。所以對我而言,小說的情節並不是很重要,重要的是為什麼意境?它的因果關係到底是怎麼樣的?我是用因果之間的情節來推進故事的。就像是一段孽緣,因就是喜歡上她,果就是因為她傷透自己的心,而因和果之間的過程就是我小說的內容。雖然說我的小說應該還沒有一本是正式完結的,畢竟要考試了,哪還有時間寫?但因為這樣,我的敘事性並不太好。
你們看了我這些觀點,應該就可以知道我的思維是到處亂飛的。有時候想到了就會寫下來,然後發現不知道怎麼連,後面越寫越多,但是就是因為前面寫不出來,拖了一個星期又一個星期,或許因為這樣,所以讀者並不喜歡我的作品,因為經常拖更。
但我覺得有人看我的作品已經不錯了,畢竟我只是一個熱愛幻想的F2學生,寫小說不過是將自己腦海中的想法寫了下來,難道沒人喜歡就不能寫了嗎?寫小說是為讀者看的,讀者或許會喜歡那種快爽的文,我之前也看過,看完之後讓我欲罷不能,可靈魂就好像非常渴望這些,好像你的現實世界就是要這麼爽的。但,現實世界是絕望的,如果把小說當真,那麼讀者只會幻想自己是小說中的主角,所以我覺得,我的作品應該是屬於那種比較慢的風格,很少打鬥場面,更多的就是平常的聊天環節。
畢竟,貼合現實的,應該是可以讓他們不但在看小說之余,還可以幫助他們思考。思考愛情的本質,思考歷史的真偽,思考現實的荒誕。這是我覺得小說家應該給讀者的一種啓示,不是給他們帶去空虛的文章,而是在幻想中參雜著對現實的思考,讓他們也跟著作者一起思考,進入到小說的世界當中,以他們的思考方式,看著這現實社會,用他們的自己的方式,明白世間不止只黑白,還有灰。
寫作是一種享受,一種思考的過程,當你腦海中幻想著那一個開頭怎麼樣寫,其實你就已經在創作一個世界,一個全然不同於此的世界。當你想到你就像你一個造物主,筆下的角色都是有血有物的人,你就會覺得自己的每一筆都不能錯。因為如果錯了,他們的人生就毀了。所以就是為什麼有時候我一天可以寫接近一萬字,但有時候也一兩個字都寫不出來,靈感真的很重要的。不過,我害怕有一天我的小說角色會打我。
所以一起努力吧。寫小說難道可以賺到錢嗎?這不過是一件令自己專心享受的事。
最後,祝熱愛寫作的各位可以遇到你們人生中的「伯樂」,希望你們都可以堅持下去,找到你們為什麼會寫作的原因。寫作從來都不是因為名利,而是因為那顆想把自己腦海中的世界分享給別人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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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修改了一下,沒想到字數居然變得這麼多,應該沒有字數限制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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