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六歲來到這陌生地讀所謂的小學。這裡離我所熟知的爺爺奶奶、夜間傳來的《給愛麗絲》鈴聲、和從客廳陽台上那盆延伸到姊姊房間書桌前的荊棘盆栽,有一天的車程。
那時候的我從未出過遠門,以為小山丘的那頭就是北京、另外一頭就是香港,若是沒這麼近,那便是山丘那頭的另一座山丘後,總有一座山丘後是大人口中的大城市。那時我在想,大城市的人都不怕熱嗎?這麼大個太陽落那裏啊? 自然我沒問大人這個問題。
我來到這個比故鄉乾淨百倍、高百倍的大都市,唯一熟悉的只有手中那把藍色的玩具左輪手槍,槍口上有著一個小環套著。 還沒來這裡之前,我就在想:「寶劍配劍匣,好槍自然不能這樣拿著。」 於是我便向父母索要「槍套」,他們答應了,只是每一次回到家裡,他們都會說:「忘了,下次一定」,漸漸地,我似乎也忘了。
我把玩具槍連同這書包與練字冊帶來這裡了,而每一個星期六的十點半,我必然會出現在樓下的一個溜滑梯公園。那裡是我童年的至高搖籃。
而每次我都會向他說出一句話:「又是你?」
每一個星期六的十點半,我們都會準時出現。我拿著「槍」,可他拿著什麼、我們有一起玩了什麼,我實在忘記了。我猜,我一向擅長忘記快樂的記憶。
直到有一次,我借給了他我的「槍」,不消一日,就出現了差錯。我那把「槍」的槍口不見了那個小環,那是極小、純白的一小環:人有頭,槍有口,我自然是既氣憤又悲哀。我和他各自喊來了大人,只是那小環實在太小,不消片刻,外祖母就勸我打消找這個念頭了。而他被人斥責一頓。從此就在公園中消失了,也或許是我眼中消失了。
不消數日,我的左輪也不見了。這次,我也沒去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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