卞丹青不是那種會每天噓寒問暖的人,但訊息偶爾還是會跳進他手機裡,短短幾個字:「吃飯了沒?」
或是:「今天還活著嗎?」
她知道他在哪裡工作後,偶爾下課時間會繞過來,手上提著兩杯珍奶,還習慣性用指節敲敲場子鐵門。等他從後面走出來時,她就像沒事一樣遞上其中一杯,「嘿,你的微糖少冰。」
廖添丁接過那杯飲料,嘴上沒說什麼,心裡卻有點酸。他的手滿是粉塵和汗味,她的指甲卻還乾淨漂亮。
她坐在場邊的塑膠椅上,跟藍藍一樣慵懶地晃腳,一邊滑手機一邊說:「你這樣不會中暑喔?我看你都快曬脫皮了欸。」
他咬著吸管,只說:「賺錢而已,又不是去死。」
她聳肩。
「你這副德性,是要賺什麼大錢?」
他盯著她的眼睛,沒笑,卻很認真:「賺夠了,就能給妳更好的。」
她抬眼看他一秒,像沒聽懂似的,笑著轉頭說:「那你可能要賺很久。」
他沒接話,只默默低頭喝了一口珍奶。塑膠吸管戳破那層封膜時發出「啵」一聲,卻像在他心裡戳了一下。
這杯太甜了。他平常不喝這麼甜的,糖膩得有點噁,但他還是喝了下去。
因為這是她買的。
她笑起來的時候沒心沒肺,像根本不知道他這幾天扛了幾包水泥、磨破幾次手掌、被哪個老前輩罵得狗血淋頭。
但也正因為這樣,他才想更拚。拚到有一天,不是她帶飲料來給他,而是他能坐車接她,說:「今天想喝什麼?」
她不知道他在想什麼,而他也沒打算讓她知道。他只靜靜看著她拿出手機,像往常一樣,低頭滑進她自己的世界裡。
而他卻始終坐在她的旁邊,喝著那杯過甜的珍奶。
夏天的午後仍舊悶熱,隔壁工地傳來鑽地機的聲音,震得人耳膜發癢。她揮了揮手,腳步輕快地走出工地。休息時間結束了,他站在原地,望著她轉身離開的背影。
他沒有說再見,只是轉身走進遠方的倉庫裡,繼續搬磚、搬水泥,繼續撐。
這樣的日子,一天、兩天、三天......半年多像打包的灰塵一樣,堆在他身上。
高一要結束的暑假,他總算攢夠那筆錢——兩萬初頭,壓在鞋盒底下、口袋縫裡、外套裡層,每一張鈔票都有著汗味。
那天,他沒跟她約什麼特別的地方,就說要找她出來一下。她穿著制服,背著包,臉上沒畫妝,一來就皺眉:「這麼熱幹嘛揪我?」
他什麼都沒說,只從口袋掏出一個小盒子塞到她手裡。
「什麼啊?」她狐疑地拆開,看見裡面那條細金項鍊時愣了一秒。
「你送我這幹嘛?」她問,語氣裡多了點壓不住的笑。
他撇開眼,手插口袋,嘴角抽動了一下,聲音卻低得像在說給自己聽:「就我覺得妳戴起來應該蠻好看的。」
她低頭凝視著那條金項鍊,手指輕輕捻起一端,金屬在燈光下微微閃爍,像是一道細小的光線穿透她心底那道始終未被觸及的角落。
她沒立刻回話,只有靜靜地看著那條項鍊,彷彿在細細品味它所代表的,不僅是項鍊的價值,而是那背後他這段時間默默為她付出的努力與心意。
「這多少啊?」她的手指還捏著那條金項鍊,輕輕晃了晃,鏈身在燈光下閃動著細緻的光芒。
他低聲補了一句:「兩萬多。」
卞丹青手指微頓了一下,眼神閃過一絲意外,但馬上又恢復成那副無所謂的樣子。
「你有病喔。」她笑了笑,又罵了一句:「幹,真的是中邪。」
但她還是把項鍊收好,沒有退回。
幾千幾萬,送給自己的女人,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。
那之後的日子,她幾乎天天都戴著那條細金鍊,連制服都會特地拉低一點,好讓項鍊露出來。太陽底下,那鍊子閃得像她脖子上掛著某種標誌一樣。
朋友問她哪裡買的,她就一派輕鬆地說:「廖添丁送的啊。」
語氣像在講中午吃什麼,沒什麼特別的情緒,可這幾個字就像一拳打在他心口——爽快、實在,帶點驕傲。
每次聽到有人提起這件事,他嘴角總是忍不住翹起來,像個被老師誇獎的學生,得意得連眼神都亮。那種感覺像是全世界終於知道,卞丹青是他的人。
他原本以為,只要繼續這樣下去就好。每天熬著、撐著、累得像條狗也甘願,只因為他知道——女人嘛,總是會有虛榮心的,總是會想要個能拿出去比的東西。
像名牌包包,女人總會互相比誰的東西貴,誰的男朋友捨得花。他知道,卞丹青有一天也會想要那些。
所以他開始存錢,過得比狗還摳,每頓飯省到只吃一個雞肉飯,只為了那個未來某天能帶她走進百貨公司,一層一層逛,最後站在櫃檯前,對她說:「妳喜歡哪一個?挑吧,這是妳的。」
那畫面他腦海裡想了千百遍,每次想到她提著名牌包笑著靠在他肩上的模樣,他都覺得自己幹更苦的工作也沒差。
準備升高三的那時,他忙了整整一個暑假,汗水流到衣領濕透也不喊苦,嘴裡咬著牙,腦袋裡只裝著一件事——等開學前,一定要帶卞丹青去百貨公司,讓她自己挑喜歡的衣服、鞋子,什麼都行,只要她開心。
而那筆錢他早就準備好了,一塊一塊賺來的,藏得跟命一樣緊。雖然不夠買大牌,但小精品店裡的設計款、日系服飾,是可以的。
但計畫還沒來得及說出口,就被一則限時動態毀得徹底。
那天傍晚,他剛從工地收工,汗味混著灰塵,站在小吃攤旁刷著手機。畫面一跳出來,是熟悉的帳號跟熟悉的濾鏡,背景卻完全不屬於他熟悉的地方。
地標寫著台北信義區,遠遠的還拍到一角閃閃發亮的一零一大樓。照片取景刻意拉遠、帶點朦朧美感,但那大片透明落地窗、窗外的城市天際線、還有室內那一排高腳椅和皮質沙發,全都在暗示著:這地方不只是高級,是貴。
他更注意到桌上那個三層點心盤,銀製托架閃著光,上面一層是馬卡龍、一層是迷你小塔、最上面還有裝飾過的金箔草莓──每一樣都不是他熟悉的街邊味,卻通通散發著「吃不起」的氣息。
他沒看錯,她的確在那種地方。而且拍照角度一看就知道是刻意擺過的,連酒杯的折射都剛好閃到她修過的指甲。
而她的對面,有個男人的身影。
白襯衫捲到手肘,袖口皺得自然,像是慣常這樣穿。他的手有些粗糙,膚色偏黝黑,但手腕上卻戴著一只低調的勞力士──五珠帶款,沒有浮誇鑽飾,光澤沉穩,卡在那手腕上,剛剛好,既不緊也不鬆。
廖添丁盯著那隻手看了好久。他不用看正臉,就知道那個人是誰。是魏成發。
那瞬間他嘴角抽了一下,想笑,但又笑不出來。他原本以為只要努力一點、撐久一點,就能配得上她。但她早就先搭了別人的車,吃著別人請的美食,在他還滿頭汗的時候。
「幹,什麼台北,什麼一零一,妳以為這樣就比較高級喔?」他站在原地喃喃自語。聲音不大,但句句像刀子,割在自己心上。
他的手指一滑,把限時動態關掉,螢幕轉為黑色。他的倒影映在螢幕上,臉色鐵青,眼神比冬天還冷,嘴角繃著,像忍著一口快要爆出口的怒火。
她跟他去台北?會不會同房?他們是單獨去的嗎?一個一個問題在腦海裡炸開,像鞭炮一樣不留空隙。
「妳跟他睡了喔?」他低聲說,像是在問她,又像是在問自己。但無論答案是什麼,他知道,自己今晚大概睡不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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