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星期我在Threads上看到一個高中生作者,居然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,用自創的「小說十誡」去「指導」(實質是誤導)其他人該如何寫小說。本來我以為是個別事件,怎料前幾天,我在某群組內看到有一個曾經在大陸簽約的作者,以類似的口吻來「訓斥」別的作者應以商業為本——那一刻,我就瞬間清醒了!原來,我不走運地發現了寫作界「老屎窟」……
什麼是「老屎窟」?簡單而言,就是那些在某個團體待了一段時間,恃著自己經驗比較豐富,搬出自己那套「金科玉律」對別人指指點點的臭傢伙。這些人在公司見得多,沒想到在網絡世界又碰面……That's fine!畢竟這個世界總有人喜歡自我吹噓,從而獲得小小的成就感來擺脫自卑感。當然我不介意別人這樣做,但大前提你們不要教壞人之餘,又貶低別人本身的價值啊!
先說「十誡作者」幹了什麼趣事,那個「十誡」的內容,看完之後我即時PTSD發作——如果大家有印象,應該記得有個叫H君的物體,在我發佈了兩篇較為黑暗的二十字故事後,於私群內說我不負社會責任,又指我鬧著玩便不應該去寫作——而那些「十誡」正正跟H君說的同出一轍!
若果按照H君以及「十誡作者」的觀點,Well,這就正如我一些文友所言,魯迅和Stephen King的作品甚至《聖經》不是要十八禁,就是要劈掉重練!因為內容有血腥暴力,還有嘲諷恐嚇的元素喔。
此外,「十誡作者」叫人連Bad Ending也需好好標示出來,哈哈!哈哈哈……可否不要把閱讀的人視為易碎品呢?君不見《比天堂還美麗》這部韓劇很受歡迎嗎?雖則暫時不知是Bad Ending抑或是Happy Ending,但裡面催淚的內容非但沒趕跑觀眾,還獲了高度評價!所以故事好不好從來不是Bad Ending或Happy Ending的問題,而是情節能否打動人心才重要啊!
同一番話,我也打算送給那個叫作者們要以賺錢為目標的那個前大陸簽約作者。
首先,我覺得想紅,希望在市場佔一席位絕對沒問題。但問題是,別忘了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些人,不是以商業為目的來寫作。也許他們純粹想抒發情緒,亦有的人以教化大眾為目標——因此,怎麼能一竹篙打一船人,說沒有寫超過五十萬字作品的人,文字價值不如長篇作品?
不是說錢不重要,只凡事只用金錢衡量,你的文字,還有你整個人,真的算擁有靈魂嗎?現在有部份作者擔心被AI取代,我想這個前大陸簽約作者要擔憂了,始終要學習如何取悅人類,未來的AI或許能輕易做到;唯獨高尚的靈魂,誰也無法模仿得了。因為真正能觸動人心而無可取代之物,從來都是包含靈魂和美感的東西,不是隨處可見的石塊喔。
Ok,說了這麼久,我只想表達不要以為自己是「老行尊」,便可隨便「教訓」他人。不然,你只是一個固步自封,不可一世的「老屎窟」,在任何地方亦會遭到鄙視而已。
P.S.因為《鶄的書評》,我才有寫這篇文章的意欲,感謝青鳥:
https://www.penana.com/article/17458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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