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快速略看了一下。
寫法很輕小說。
其實不知道有沒人說過,在我看來「輕」小說是一個很大的缺點來,即是意味著你的寫作技巧、描寫能力,未能給到我沉浸式的感覺,甚至最基本的畫面,我都沒有感受到。
身為讀者,我很討厭第一人稱,已經不單單是厭惡這麼簡單,而是「我」這個敘述,基本就確定要讀者要站在主角的立場思考。
憑什麼你會認為主角的經歷能吸引讀者?6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.PENANAW3C8F6WWCS
這是讀者對作者提出疑問,連讓讀者無腦爽的情節都沒有,視角一來只有主角的感情,沒有其他東西,甚至人設也沒有,對於讀者而言只有疑惑。
我一直都覺得小說不單單只有敘述這麼簡單,或者有更多人說了,小說是由衝突組成,以我的說法便是演出,大量的演出,這裡的描寫要更加的精準,要將演譯更加生動,最基本的是對方過來與主角說一句,主角會有什麼感覺,要透過敘述給予觀眾情緒。
描寫真的太淡,這種淡的意思就是「爛」,牽不動讀者的感受,就好像兩個木頭人在演戲一樣,我可能看三秒就不看了。
到後面是越寫越好了,約五開始便看見作者有花功夫在描述上,接下來可以試一試寫得再精簡一點。
不過重覆描寫太多了,而且五之後就沒了很多主角的內心戲。真要看下去其實也還可以,我覺得不算差,但對比下前四真的很爛。
我真的很不喜歡第一人稱,其實有什麼好爽的,看不懂,但顯然是給男人看的作品,只要是男人我都給差評,真的有一股子男凝味,很臭。
這種題材確實是不錯的,有人會看啦。
但欠了很多東西,更不要說市場最需要的噱頭。
作者可能需要再多加打磨一下這本書,或許下次便能投去出版社,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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