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,我無事可做。恰好,阿C的回信便在昨晚到達了。阿C是我的朋友。他不高,而且戴著眼鏡,看起來是文質彬彬。為什麼他阿C?因為我只知道他是來自C鎮的人,所以我便叫他阿C。如果有人是阿C的同鄉,便希望你能夠告訴我阿C的全名。哎呀,我好像扯遠了話題呢。
說回正題,我昨晚一打開他的信,發現不得了的事。他和遠在歐洲的文友吵架!他希望我能為他主持公道?不是吧?我只能寫寫文章,說說大道理,暫時成為如孔孟一般的「聖人」,幫不了他。不過,既然如此,我便把這事說一說,讓大家可以「品嘗」新鮮的「醜聞」。
在某一天,阿C和他那筆友用報章的專欄聊天。那位筆友的名字叫什麼什麼幸利(Honey),一看名字便是歐洲人。
在當時,阿C和那位幸利聊得甚歡。很不幸,阿C開了對幸利極不尊重的玩笑,即是玩弄幸利這個筆名。而他私下送信給阿C,阿C馬上不停在回信中說對不起對不起這三個字。
在第二天早上,阿C自以為他那位文友氣已消,而且畫了符號,便在新的信件寫事已過這三字。
想不到、想不透,幸利竟在回信中長篇大論,覺得阿C是要求強迫回覆。並指出阿C的道歉是用字符號不恰當,不夠真誠,寫什麼「言盡於此」。雖然阿C又無奈,又憤怒,恨不得在報紙裏罵死幸利,但由於他的確做錯了事,他便不再做任何事。
幸利呢,他自然是不想在報章看到阿C這個筆名,並要求各報章的主理人封鎖阿C這人。當阿C依舊以「阿C」這筆名去寫專欄時,卻發現報紙已經抹走他的專欄呢。並且,他好像看見幸利對他的抨擊。
不知為何,主理人要回收最新一期的報紙,令抨擊消失不見。
阿C思考了一會,便決定以其他筆名來發表他的意見。可笑的是,幸利發現不少筆名都有阿C的影子,再次要求主理人們封鎖「小思」、「小事」這些筆名。
過了不久,阿C不再是阿C,而是名為阿桂。阿C自以為這樣,可以令各主理人發現不到他。沒想到,他這方法是真的可行。
我希望大家不要學習阿C,為什麼?說錯話,寫錯字,不自覺地令意思改變。大家應謹慎用字,不要犯他的錯誤。
更何況,我十分相信幸利在這事上是站在正義的一方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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